場地出租內容
本方案的場地大小約為 40 坪
本方案包場 沒有最少人數限制
場地容納人數最多80 人
空間特色
★收費標準依活動內容來電洽談
★接受長期承租,可來電詢問更優惠的價格方案。
歡迎來電洽詢【02-2773 2553】
交通位置
黃金地段,近忠孝復興捷運站3號出口,步行約3分鐘。
適合的活動
記者會、發表會、分享會、講座、會議、教育訓練、電影欣賞、讀書會、派對聚會、餐會、靜態展演、藝廊等各類型活動。
場地規範
申請本場館展出者應遵守事項:
1.申請場地經排定日程後,未能如期展出者,應於展出前一週通知本館,除不可抗力因素(如:天災、戰爭、嚴重傳染病疫、展出者死亡、重病等重要因素),如未先行通知者,預付訂金將不予以退還。
2.本館因業務需要收回展覽場地時,得通知申請者或受邀者改期,其不得請求損害賠償;如無法改期者,無息退還所繳納之費用。
3.展出作品若有違反國策及善良風俗,得逕行停止展出,並於三年內不得受理其申請。
4.場地佈置須配合本館開放時間前完成,展覽結束後,應回復場地原狀,如逾期限,本館不負展覽品保管責任。
5.展出者應維護本館展場設施,禁止於地板、牆壁及裝潢物上使用鐵釘、雙面膠、膠水等,若有違反規定,本館得強制拆除,所需費用及毀損賠償由展出者負責。本館展覽以使用展場現有設施為原則,如需增設臨時展覽設施,需事前提出施工計畫,經本館同意後始得施工。
6.展出者佈展應以申請核定之展場範圍為限,展場天花板及燈光加裝等,未經同意,嚴禁擅自使用,以策安全。如須佈置大型着地物品,應於展出前一個月提出申請,經本館同意後辦理。
7.展場各項固定設備不得擅自更動、搬移、拆卸;展覽文宣品,不得任意放置,違反規定者,本館得逕行處置,所需費用及毀損賠償由展出者負責。
8.展出者應於展出前兩個月,提供相關資料,以利本館刊登展覽訊息,逾期恕無法刊登。
9.基於教育推廣,本館對展出作品有攝影、錄影、出版、播放、宣傳、教育及推廣等非營利性使用之權利。
10.展出期間應派員到場維護展品安全,並提供觀眾諮詢服務;作品如有被毀損或遺失情事,本館不負賠償責任。
11.展出作品之裝框、包裝、運送、維護、布卸展及相關保險均由展出者負責。
12.展覽期間展出者如有文化創意商品販售之相關需求,應以展出作品之內容及區域為限,並請於展出二週前逕洽本館;展售商品所衍生增加本館賦稅等費用支出,應由展出者負擔。
13.藝文團體以聯展名義提出申請,經審查通過,展出者應以審查通過之作者名冊為限。
14.展出者作品若涉及侵權等違法情事,得撤銷展出,並應負相關法律責任。
15.本注意事項如有未盡事宜,依本館相關規範及其他規定辦理。